旅游接待部
省内外计调部
广元地接部
中国死海专线
机票酒店预定
质量监督投诉
广元旅游,广元康辉旅行社
 
首 页 关于我们 新闻公告 旅游线路 自驾车专区 旅游常识 证件专区 酒店预定 人才招聘 留言板 积分换礼 
 
公司介绍
公司简介
证件专区
公司活动
公司荣誉
员工风采
联系我们

 

 
欧洲旅游购物指
西藏气温
青藏铁路介绍
如何选择旅行社
怎样组织学生春
 
  更多>>
 
会员积分情况说明
 

●积分公式
100积分=1元消费券,可用于下次在本网的旅游消费

●积分奖励规则
1.用户参与如下消费获得相应积分,该积分由工作人员确定后立即计入:
(1)网上预订四川省内旅游线路并成功交易,获得交易数额积分。如会员A一行3人预订“九寨
    沟4日游”交纳2700元,并如期参加旅行,则会员A获得2700积分(合27元消费券);
(2)网上预订四川省外旅游线路出境旅游线路并成功交易,获得(交易数额/2)的积分。如
   会员B一行2人预订“西藏拉萨双卧8日游”线路,交纳6400元,并如期参加旅行,则会员B获
   得6400/2=3200可用积分(合32元消费券).

●积分有效期

1.积分的有效期为前后2年,也就是讲:

(1)2年内产生的积分均为有效,2年前产生的积分无效。
     到今天为止:2005-4-5 至 2007-4-5 产生的积分是可以用来消费的(作为现金支付)。
(2)今天产生的积分在今后2年内有效,2年后失效。
     今天产生的积分的在:2007-4-5 至 2009-4-4 是可以用来消费的(作为现金支付)。

2.已过期积分不能计入可用积分,故不能参与消费。如会员在3年前参与消费积分80000分,则在
   1年前可用此积分抵800元现金,但现在就不能抵用。

●积分的消费

积分消费最多抵用当前40%金额,如会员D已有50000可用积分,折合500元现金,会员D现在立即报名参与价值800元的九寨沟旅行,那么会员D最多使用800*0.4=320元(即32000)积分,不能超过当前金额的40%,剩余18000积分下次仍然有效。

 

 
 
首 页  关于我们 新闻公告  旅游线路 自驾车专区 旅游常识 证件专区  酒店预定 人才招聘 留言板 积分换礼 
版权所有:广元旅游  四川省广元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  技术支持:中软数码
地址:四川省广元市东坝苴国路恒星城二期二楼10号 联系电话:0839-3312908
网络合作: 0839-3263190  Email:498178546@qq.com
国内旅行社许可证号:L-SC-GN00561 国际旅行社许可证号:L-SC-GJ00030
ICP备案:蜀ICP备07004229号 技术支持:
TenMM